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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经济处罚的原则声明

委员会关于确定经济处罚的原则声明。

  1. 内容
  2. 1 -简介

1 -简介

本原则声明的目的是确定经济处罚

1.1. 本声明载列赌博事务监察委员会(“委员会”)在行使其权力,要求经营牌照或个人牌照持有人缴付罚款时所适用及考虑的原则。

1.2. 本原则声明适用于委员会根据2005年《赌博法》第121条行使其施加经济处罚的权力的情况(在新标签中打开)(该法案),或委员会正在考虑支付代替经济处罚的事项,作为与被许可人达成监管和解的一部分。因此,本文件中提到的经济处罚也应理解为包括代替经济处罚的付款。

政策和程序的框架

1.3. 委员会制定了若干政策,指导委员会如何履行其法定职能。因此,本文件需要与以下文件一起阅读:

1.4. 2005年赌博法案第121条(在新标签中打开)规定,如果委员会认为经营许可证的条件被违反,可以要求经营许可证持有人支付罚款。委员会可根据该法第116(1)或(2)条(在新标签页打开)进行审查后施加经济处罚。委员会也有权在不进行许可证审查的情况下施加经济处罚。一旦施加了财政罚款,委员会就按照第121(5)(c)条的规定,在扣除其费用和支出的合理份额后,将收到的款项支付给一个综合基金。

本文档的范围

1.5. 该法案第121(6)条要求委员会,除其他事项外,准备一份声明,列出决策者在行使委员会施加经济处罚的权力时应适用的原则,并在行使本条项下的权力时考虑到该声明。委员会应不时审查本原则声明,并在其认为必要时予以修订。

关键的考虑

1.6. 委员会在行使其施加经济处罚的权力时,将特别考虑到:

  • 提出处罚的违反条件的严重程度
  • 持牌人是否知道或应当知道有关的违规行为
  • 违规行为是否属于持牌人的重复行为
  • 违规行为发生的情况是否与委员会处理过的以往案件类似,这些案件导致公布了可供更广泛行业吸取的教训
  • 持牌人的性质(尤其包括持牌人的财务资源)
  • 持牌人所作的任何承认的及时性和采取的行动
  • 补救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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