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A:庄家游戏和等机会游戏- 2014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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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赌博法案第7(2)条(在新标签中打开),宾果游戏必须始终是“均等机会游戏”,以区别于赌场游戏(“在本法案中,“赌场游戏”是指机会游戏,而不是均等机会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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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1)条(在新选项卡中打开)指出,如果:

  • 它不涉及与银行和
  • 机会对所有参与者都同样有利。

a .

重要的是要注意,这是两个独立的、累积的需求。如果一款游戏涉及银行,或者所有玩家的机会都是不均等的,那么它就不是“均等机会游戏”,不能被称为宾果游戏。

这篇文章试图说明在这种与银行对赌的背景下的意义。

Smith和Monkcom编辑的《赌博法则》(the Law of Gambling)中给出的定义是一个很好的起点,它说,从本质上讲,游戏涉及一个银行,一个玩家与所有其他人一起游戏,从他们身上赢下他们输掉的赌注,并将他们赢下的赌注支付给他们。

要求寄出

最明显的庄家游戏类型是那些(如轮盘赌或21点)包含对庄家的内在优势(庄家的房子或庄家的优势)。玩家的支付完全由赌注组成:经营者不需要决定从赌注中扣除什么,也从不进行任何此类扣除。

A.7

然而,由于这样一个事实,即使银行没有优势,如果经营者在第2段的意义上扮演银行的角色,这个游戏仍然是银行家的游戏(因此不能像宾果游戏一样玩),情况就变得复杂了。

如系

因此,在判断作为宾果游戏提供的内容是否真的是均等机会游戏时,需要考虑以下因素:a)是否涉及利害关系,还是仅仅是参与费?例如,如果一个人支付了一笔钱来参加由运营商提供的奖品,那不是赌注,游戏也不是银行家的游戏b)如果有赌注,在任何情况下,这些赌注的任何部分都可以由运营商保留,或者他们都以奖品的形式支付,要么在这个游戏中,要么滚到后面的游戏中?如果是后者,则此人没有与之对赌的银行;相反,经营者只是代表玩家持有奖金。

A.9

一个既有参与费又有全部返还给获胜玩家的赌注的游戏仍然是“机会均等”的游戏。

A.10

因此,只要宾果游戏经营者返还所有奖金,或者自己决定拿出多少作为奖金,并单独决定收取多少费用,以确保支付可能被支付(这样他们就不会造成商业损失),这种形式就不是银行家的游戏,并且(如果机会对所有玩家都同样有利)将符合“均等机会游戏”的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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