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反洗钱

12.1.1 -反洗钱-防止洗钱和恐怖主义融资

适用于:

除游戏机技术及赌博软件牌照外的所有营运牌照。

  1. 持牌人必须对其业务被用于洗钱和恐怖主义融资的风险进行评估。该等风险评估必须是适当的,并且必须根据情况的任何变化(包括新产品或技术的引入、客户新的付款方式、客户人口结构的变化或任何其他重大变化)在必要时进行审查,并且在任何情况下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审查。

  2. 在完成风险评估及检讨评估后,持牌人必须确保有适当的政策、程序及管制措施,以防止洗黑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

  3. 持牌人必须确保这些政策、程序和控制措施得到有效实施、不断检讨和适当修订,以确保其继续有效,并考虑博彩事务监察委员会不时发布的任何适用的教训或指引。

参考文献

防止洗黑钱及打击资助恐怖主义活动指引(在新标签页开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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