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信息要求

15.2.3 -其他须报告的事件-洗钱、恐怖主义融资等

适用于:

所有非远程和远程赌场经营执照。

  1. 被许可方必须在合理可行的情况下,尽快以委员会不时指定的形式或方式通知委员会,被许可方实际或潜在违反了《2017年洗钱、恐怖主义融资和资金转移(付款人信息)条例》的规定,或修改或取代该等法规的任何英国法定文书。

  2. 持牌人必须在获委任后的14天内,将获委任人士的身分通知本署:

    1. 负责持牌人遵守《2017年洗钱、恐怖主义融资和资金转移(付款人信息)规例》(第21(1)(a)条)的人员;
    2. 获提名的高级人员(第21(3)条),以及其后获委任担任上述任何职位。
  3. 持牌人必须在任何被委任担任上述第2条所述职位的人士离职或免职后14天内,将该等离职或免职通知本委员会。

请阅读本节中包含的有关信息要求的附加指导。

参考文献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件将通过我们网站上的“电子服务”数字服务在线报告给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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