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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档时间:2020-09-15
文件名称
文号
审批时间
文件链接
关于大承翰林华府建设项目(8#楼)竣工固废防治设施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云环验〔2020〕38号
2020.6.9
附件
关于碧桂园·城市花园2、4号地块房产项目(18号楼、21号楼高层住宅工程及架空车库,翠云山幼儿园)配套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云环验〔2020〕39号
2020.6.10
关于新兴县太平镇上罗村极龙坑矿区年开采15万立方米建筑用花岗岩项目竣工固废防治设施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云环验〔2020〕40号
2020.6.11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天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六十日内向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或博彩监察局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电话:0766-8813173,传真:0766-8827665。
联系地址:云浮市云城区河滨东路250号云浮市生态环境局(邮编527300)。
粤公网安备案 445302020000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