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废气 本期项目运行期间无废气产生,不会对周边大气环境造成影响。 2、废水 (1)变电站运行期采用雨污分流制,站区雨水经雨水井收集后排入厂区雨水管网;变电站运行期运检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接入厂区污水管网,经一体化处理设备处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 (2)变电站运行期,建设单位应当定期对事故油池进行检查和维护,若发现其中含有变压器油,则应当按照危险废物的要求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3)输电线路运行期无废污水产生,不会对地表水环境产生影响。 3、噪声 为了减轻运营期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应采取以下措施: (1)定期对站内电气设备进行检修,并加强设备的运行管理,保证主变、风机、电气设备等运行良好。 (2)选用低噪声主变和轴流风机,保证变电站运行期厂界噪声排放达到相关标准要求。 (3)通过类比分析,输电线路投运后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相应声功能区标准限值要求。 在采取以上措施后,本项目运行期产生的噪声较小,且能满足相关标准要求,项目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 (1)生活垃圾 变电站、线路巡视和检修工作人员所产生的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由工作人员直接运至附近垃圾站。 (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变电站、线路运行期仅检修时产生的少量绝缘子、金具等,交由物资部门回收,不会对环境产生影响。 (3)危险废物 拟建变电站内拥有2组蓄电池,每组104只,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变电站产生的废旧蓄电池废物类别为HW31,废物代码为900-052-31。废旧蓄电池运至云浮市郁南县绿色建材先进制造生产项目厂区危废暂存间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更换、收集和处理。 5、生态 运行期做好环境保护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加强巡查和检查,强化设备检修维护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教育,并严格管理,避免对项目周边的自然植被和生态系统的破坏。 6、电磁辐射 为了减轻运营期电磁辐射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应采取以下措施: (1)码头110kV变电站 1)变电站采取户外布置方式,站址周围评价范围内无电磁敏感目标。 2)运行期做好环境保护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加强巡查和检查,保障发挥环境保护作用。定期开展环境监测,确保电磁排放符合GB 8702中标准限值要求,积极向周边群众宣传电磁影响和安全防护的有关知识,增强人们的自我防护意识,消除不必要的顾虑。 (2)新建输电线路工程 新建线路建成后,严格按照《电力设施保护条例》要求,禁止在电力线路保护区内兴建其它建构筑物,确保线路附近居住等场所电磁环境影响能够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中相应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 运营过程中,定期对输电线路进行安全巡视,在输电线路铁塔座架上醒目位置,设置宣传安全及严禁攀登等警示牌。加强对线路走廊附近居民有关高压输电线路和环保知识的宣传、解释工作,避免有关纠纷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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