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取有效的废气、粉尘等收集处理措施,减少工艺废气排放量,控制无组织排放。
1、在原矿堆放、破碎、筛分过程增加湿式喷雾喷淋降尘,加强设备的密封性,并设置集尘设备,同时定期对车间洒水抑尘,以减少外排的粉尘量。项目粉尘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规定的120mg/m3。
2、产生的CS2经收集后采用活性炭吸附处理,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规定的5mg/m3。
(二)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循环用水”的原则,优化设置给排水系统,加强废水循环回用。
1、磨矿、粗选、精选、扫选等工程废水产生量约为3062320.8t/a,经处理后2667420 t/a回用于生产,44325.6 t/a进入产品。350575.2 t/a排入现有尾矿库,以溢流水方式经尾矿库废水处理工程处理达标后排放。尾矿库溢流水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经专用渠道排入蓬远河。
2、项目地坪冲洗废水产生量约为175200t/a,经沉淀池预处理后,17520t/a直接回用于道路洒水抑尘,其余157680t/a送入选厂区浊循环水池后回用于生产,不排放。
3、项目设备冷却、过滤机清洗及渣浆泵等日常维护、清洗等废水的产生量约为227760t/a,直接送入选厂区浊循环水池后回用于生产,不排放。
4、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经城区污水管道排入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优化厂区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设置采取墙体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营运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四)按照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的原则,落实固体废弃物及危险废物的综合利用和处理处置措施,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做好生产区、物料存放场所、危险品堆放场所、废水处理系统等的地面防渗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地下水。并制定好本项目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转移运输中的污染防范及事故应急措施。
(五)做好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减少施工过程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六)制定环境风险事故防范和应急预案,制订严格的规章制度,加强生产、污染防治设施的管理和维护,设置足够容积的事故废水及消防污水应急缓冲池,防止化学品泄漏、非正常工况下污染物超标排放造成影响。
(七)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规范设置排污口,并定期开展环境监测,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运行过程可能出现的环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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