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本局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由本局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本局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局编制了《云浮市教育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局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云浮市政府门户网站(/)和本局网站(/jyj)上查阅本《指南》,也可以到本级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地址:云浮市区城中路111号)领取。
一、主动公开信息
本局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局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二)规范性文件
主要包括:以本局名义发布或者本局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三)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本局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四)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本部门各项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情况;教育、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等。
(五)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学年初人数统计、年度教育财政预算、决算报告;专项统计报告;年鉴等。
(六)其他
主要包括:本局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人事任免事项;本局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局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信息,本局编制了《云浮市教育局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云浮市政府门户网站(/)或和本局网站(/jyj)上查阅本《指南》。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本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目录》。
1.公开形式
本局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形式。本局网上信息公开网址:/jyj。
使用方法:
(1)栏目导航:将公开的政府信息划分为“组织机构”“规章文件”“政务动态”“财政预决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政府工作报告》”和“其他”七部分。点击其中某一个,可显示相关信息子类或信息列表;点击列表中的条目名称,可显示该信息的详细内容。
(2)信息搜索:设有正文、名称、文号、发文单位、主题词及年份等多种查询条件,可选择其中一个或多个条件进行查询。
本局还将采用以下辅助方式主动公开信息:
(1)通过政务新媒体或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信息;
(2)在本局机关大堂设有信息公告栏,主动公开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除本局主动公开的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局申请获取相关信息。
1.受理机构、时间、地点
云浮市教育局自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受理依申请公开,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1:30,14:3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受理机构:云浮市教育局办公室
联系地址:云浮市云城区宝马路2号
联系电话:0766-8835505
传真号码:0766-8982506
邮政编码:527300
电子信箱:yfsjyj@126.com
2.提出申请
向博彩监察协调局办公室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人,应当填写《云浮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通过网站(https://ysqgk.gd.gov.cn/766008/choice)下载,复制有效。
1.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有效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所需的政府信息应当描述明确、详尽,有助于受理机构确定信息内容。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4)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网上申请的,应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5)承诺所获取的政府信息,只用于自身的需要,不作任何炒作及随意扩大公开范围。本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3.申请处理
登记初审。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初审(必要时将出具回执)。
初审内容包括:所需政府信息描述是否明确,形式要件是否完整,身份证明是否真实。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经初审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将根据不同情况作出答复。
4.答复
本局办理申请人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局依申请提供信息时,除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外,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5.收费标准
《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行政机关收取信息处理费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制定。
三、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云浮市教育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广东省云浮市云城区宝马路2号教育综合大楼303室 邮政编码:527300
办公时间:8:00-11:30 14:30-17:30(工作日)
联系电话:0766-8835505 传真:8982506
电子信箱:yfsjyj@126.com
本局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云浮市教育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广东省云浮市云城区宝马路2号教育综合大楼303室 邮政编码:527300
办公时间:8:00-11:30 14:30-17:30(工作日)
联系电话:0766-8835505 传真:8982506
电子信箱:yfsjyj@126.com
四、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局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局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局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局未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局纪检组投诉举报(投诉电话:8822991,传真:8982506,电子邮箱:yfsjyj@126.com,办公地址:广东省云浮市云城区宝马路2号教育综合大楼307室,邮政编码:527300,接待投诉时间:工作日8:00-11:30,14:30-17:30)。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局在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