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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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尚东世纪居住小区建设项目(16#、19#楼及地下室工程)竣工固废防治设施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云环验〔2020〕35号
202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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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天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六十日内向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或博彩监察局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电话:0766-8813173,传真:0766-8827665。
联系地址:云浮市云城区河滨东路250号云浮市生态环境局(邮编527300)。